2015 春季拍卖会 古钱、银锭、机制币

5月20-21日 上午9时30分 下午1时30分
北京昆仑饭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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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Lot 2057

清代水晶顶吉服冠

估价(人民币):5,000-8,000

成交价(人民币):8,050

简介

清代水晶顶吉服冠一件,宽:21厘米,高:15厘米,形制为暖帽,折檐,硬纸胎,黑色棉布为面,红色棉布为里,上缀朱纬;顶衔大颗透明玻璃,质地纯净;依此可知为文、武五品官之用,冠顶下为铜鎏金镂花座,并錾刻寿字纹为饰,做工精细,帽子与冠顶分开,红色内里亦无使用痕迹,品相保存较好
清代服饰制度等级严格,依不同品级而有相应的穿戴制度,不容僭越。官员戴冠形制分为两种,一种为凉帽,斗笠状,无檐;一种为暖帽,圆形,有一圈檐边。按清礼仪,冠顶装饰称为顶戴,按品级不同装饰不同宝石:一品为红宝石,二品为珊瑚,三品为蓝宝石,四品用青金石,五品用水晶,六品用砗磲,七品为素金,八品用阴纹镂花金,九品为阳纹镂花金,无顶珠者无官品。雍正八年(1730),更定官员冠顶制度,用与宝石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,所以称呼上,也相应地发生些变化。如称一品为亮红顶,二品为涅红顶,三品为亮蓝顶,四品为涅蓝顶,五品为亮白顶,六品为涅白顶,七品的素金顶,则被黄铜替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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